第五百零八节 英船闯关事件-《大国崛起之东方日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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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公约是中国推动建立的,此时中国不出头,这个公约就形同虚设,而且任由各国推诿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所以中国主动提出,在海峡管理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一个海峡法庭,法庭依然设立在伊斯坦布尔,但执行机构放在索契,这里是中国军港,将在这里建立一座隶属于海峡法庭的监狱。

    中国的提议全票通过,因为所有国家都不愿意接手这个得罪人的工作,不止是怕得罪英国,将来类似的事件肯定会时常发生,不管是疏漏也好,故意也罢,让其他国家去惩处人,实在太得罪人。那么就让更有得罪人底气的中国,去得罪那些潜在的对象吧。

    法庭也顺利成立,依然由各国派遣司法官员,以国际公法为准则,对发生在海峡地区的行为进行司法审理。

    海峡管理委员会,虽然由各国派遣一个代表共同工作,加上一些翻译、秘书等专业人士,以及现在加入的法律人士,事实上各国派遣的都是一个专业综合性团队,只不过有一个代表权而已。

    法庭开始对英国商船进行审理。

    英国政府一方面拒绝承认海峡法庭的合法性,一方面却没有拒绝商船主为自己雇佣律师辩护,甚至可以肯定,英国政府会出这笔律师费。

    审判出现了问题,因为找不到一条依据来定英国商船的罪。判它入侵奥地利领海?这是一艘商船,不是军舰,而且这个时代的国际法规对领海的界定,以及对侵犯领海的量刑,还没有任何明确的措施。

    也就是说没有先例,能说出来的,也只是这艘英国船违反了黑海和地中海国家制定的海峡通行规则,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国家联盟制定出来的规则,能强迫其他国家接受吗?答案是能。英国就这么干过,早在1381年,英国国王理查二世就颁布了英国最早的航海条例,之后1485年和1540年又陆续订立。

    到了1651年,克伦威尔统治的英国针对当时英国海上贸易的主要竞争对手荷兰颁布的航海条例规定,不但规定凡从欧洲运往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送;凡从亚洲、非洲、美洲运往英国或爱尔兰以及英国各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英属殖民地的船只运送。英国各港口的渔业进出口货物以及英国国境沿海贸易的货物,完全由英国船只运送。这些排挤荷兰运输和商业的规定之外,还有挑衅性质的,要求所有通过英吉利海峡的船只,都必须降旗向英国致意。

    结果导致1652年的第一次英荷战争,荷兰人打败了,被迫承认这一条例。历史上,直到1849年,英国才废除大部分航海条例,1854年外国商船才被准许从事英国沿海的贸易。

    率先利用本国军事力量,在公海上推行有利于本国的海洋规则的,正是英国。现在海峡公约国家,要求英国也必须服从海峡公约规定的通航准则,但英国却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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