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节 规范商业体系(2)-《大国崛起之东方日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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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地税也是直接取消,周琅鼓励商贸,怎么可能对开办商铺征税。不过要求商人申报执照,登基经营门类等。但这依然只是参考意义,因为商人比普通人更灵活,主营业务变动很大。

    所以老税种基本取消,按照周琅在东港制定的按照店铺门脸长度纳税的办法,可以说只保留了店铺税一项,但在征收方式上,也不是以发放执照类的授权税形势,而是以店铺重要的功能性标志,门脸大小来征税。

    而且取消了之前在福建推出来的根据经营门类执行不同税率的办法,因为周琅发现执行上的难度让商人和税官都不舒服。

    税官报告,经常有商人不按照自己的经营门类经营,一个卖粮食的,有可能代售布匹;一个卖盐的,有可能代销糖。这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商人会控告侵入自己领域的其他商人,税官因为对方乱改经营业务,想进行罚款,而对方可能不服。

    那些经常性变动经营业务的商人自己也感到委屈,他们做买卖的哪能被限制死了,谁不是什么生意好做做什么,明明今年丝绸生意不好做,还不许人做点蔗糖生意周转一下了。

    周琅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因为商业发展的专业化程度不够,商人无法在一个细分市场中取得别人无法替代的技术优势,从而不愿意固定在一个行业,还是说商业自身不够发达,一个细分市场无法支撑一定数量的商人常年坚守。或者是中国商人自身喜好投机,或者思维更加跳脱,只愿意追逐做好的生意,而不肯深挖专业市场。

    总之既然商人觉得政策对他们的经营产生了影响,那么就改。

    本着极简主义的原则,周琅取消任何对经营做限制的措施,你爱干什么干什么,既然不控制经营门类了,也就无法区分税率,依然只能按照门大小征收店铺税。至于说专业化程度不够之类的道理,周琅才不管呢,商业原则永远只有成本和效率之分。

    西方人倒是专业,渔民捕捞都按照规定的授权进行,捕捞鲤鱼的捞上来鲟鱼就得扔掉。监管也十分严格,可英国曾出现过一个渔民被四个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监管的事情,而且因为该地区就只有这一个渔民了,导致四个政府官员唯一的工作,就是从不同角度管理这一个渔民。这专业是够了,可成本和效率都太夸张了。

    周琅打算按照商业的原则来重构中国社会,在民政上现在还做不到,那么至少在商业管理上,是不是可以常识一下呢。

    强调成本和效率的商业法则,最终发展的就是这种极简主义行政风格,香港的简单税制中,就只有三种税,企业利得税、个人薪俸税和物业税。一个是针对企业盈利征税,一个是向个人收入征税,另一个算是地产税了。但在没有一个系统的监管体系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对企业盈利进行监督,周琅现在如果征收盈利税,估计每个商人都说自己在赔钱;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恐怕人人都试图隐瞒自己的收入;物业税,城里的百姓已经很穷了,还向他们的房子征税,那是要出事的。到了21世纪,一旦有人提出开征房产税,都一大堆反对的。

    所以商业税中,就一个店铺税,简单到极致。那么对商业的限制,肯定也小到了极致。

    但周琅崇尚极简主义,推行简单税制,不代表他的税收体系就粗陋,相反,税制上简单的同时,管理上很完善。这是相辅相成的,以为税制上简单,所以更具备可操作性,所以才能做到管理上完善。否则以目前的人力和素质,必定处处是漏洞,给貪官以机会,给商人以麻烦,最终只会影响到商业的发展。

    而且周琅在总的税种上,也比清朝征收的税种要多得多,因为满清在许多行业不征税,而周琅都开征了,比如门类繁多的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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