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撇开士气这种心理因素,客观上来讲,这些在全国范围内选拔最优秀兵员,进行最严格训练,长期服役的士兵,已经是能满足的最高要求的軍队了。因此中国战兵的战斗力一直被认为很高,尽管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证明过自己了。 可没有证明过自己,不代表他们就真的没有打过仗,没有任何战斗经验。恰恰相反,战兵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杀过人的老兵。中国尽管已经三十多年没有打过仗了,可在殖民地的战争从来没有平息过,于是海外公司中,有大量常年作战的雇佣兵存在。雇佣兵中尽管雇佣了大量日本人,可本国人也不少,尤其是军官,基本上都是本国人,哪怕是基层军官,也很少委派其他国家的人担任。 于是当这些在国外杀过人的雇佣兵回国后,既不想继续杀人赚钱,还希望继续当兵的一些人,很容易就能进入战兵部队服役。甚至一些府兵退役后,加入雇佣兵厮杀几年后,回国再次申请进入战兵部队。 说到底还是高军饷才更能吸引人才。可以不用厮杀就拿到拼命的工资,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因此大量雇佣兵转为战兵部队的基层军官,让战兵部队除了训练严格之外,军官普遍具有实战经验。 可这样一支部队,却被皇太子全部派到了海外,因为皇太子很急迫,希望尽快取得胜利战果,好让自己压制反对派的气焰,但是却没有一个战兵派往印度,甚至常备军的府兵也没有派去印度,只能说印度在皇太子的眼中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这不关印度本身的价值,而关乎印度在中国统治阶层严重的价值。印度丰富的人力资源,优良的土地开发条件,让印度出产极为丰富,每年生产大量的棉花,水稻,大量出口。光是印度出口的大米,足以养活整个日本的人口。 但在士大夫严重,经济价值本身就没有多大吸引力,套用春秋战国时期的一句话,“吾攻其地,不能耕其田,不能居其地”,因此没有价值。 那么皇太子将常备军派去了哪里呢?当然派去了“吾攻其地,能耕其田,能居其地”的地方了,那就是北美。 尽管英属北美,也就是后世的加拿大,相对美国来说,气候寒冷,种植条件差,也就比西伯利亚好一些。但英属北美空旷,这就是最大的优势。对于不缺人口,缺土地的中国,对可以农耕的土地,有病态的贪恋。所以占领高寒的加拿大,比温暖的印度,更容易堵住士大夫的悠悠之口。更容易让皇太子取得声望,压制反对声音。 因此皇太子更重视北美,北美才是他战略的重点,当然这不是他根本的目的,根本目的还是摧毁英国,建立霸权。但只有土地,才能让舆论闭嘴。 所以三十多万战兵,六十多万府兵,全都派去了美洲,跟美洲当地府兵一起,对英属北美进行快速打击。 相比皇太子给非洲公司半年时间夺取印度,他对远征美洲的常备军要求更苛刻,他要求三个月之内,攻占整个英属北美,考虑到英属北美的巨大面积,事实上军事行动开始之后,基本上就不可能有休整的时间。 由于皇太子承受的压力,让他格外急迫,所以他承受的压力,通过战场,转移到了敌人头上。 第(2/3)页